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工作机构会议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简称“初基会”)工作机构各种会议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初基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秘书长办公会议

(一)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或其授权的副秘书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助理参加会议。根据需要,与会议内容有关的人员可列席会议。

(二)秘书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1.落实理事会会议决定的事项;

2.研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筹备、分工等;

3.研究专项基金的设立和公益项目立项审批;

4.研究办公预算、决算及相关的财务工作;

5.研究人事事项;

6.研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考核工作;

7.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三)秘书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有重要事项随时召开。

二、工作会议

(一)工作会议由秘书长主持。邀请理事会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出席,各职能部门和项目执行机构负责人,以及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参加。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同志参加或列席。

(二)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理事会议决定和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2.全面总结基金会工作,部署新年度工作;

3.交流工作经验;

4.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三、行政工作例会

(一)行政工作例会由主管副秘书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副秘书长、秘书长助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行政工作例会主要内容:

1.布置工作;

2.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3.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三)行政工作例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有重要事项随时召开。

四、业务工作例会

(一)业务工作例会由主管副秘书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副秘书长、秘书长助理、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执行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业务工作例会主要内容:

1.通报有关情况;

2.沟通项目执行情况;

3.协调、解决其他业务事项。

(三)业务工作例会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本规程经2008年5月25日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4月修订,新修订规程经2023年5月7日第四届理事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