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简称“初基会”)库房的规范管理,保障仓库物资的保管安全,提高物品的有效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单位公用物品包括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礼品等。
二、物品入库
(一)仓管应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二)物品进库,仓管和采购员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申请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三)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四)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三、物品出库
(一)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二)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三)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物品,实行以旧换新,专用工具做到专物专用。
(四)对于相关部门专用物品的领用必须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领取。
(五)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每月结账前向财务部门提供出入库报告,以供参考。对于账物不实的情况,仓管按原价赔偿。
四、物资保管
(一)仓库为公司重地,仓库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
(二)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蚀的物资要隔离或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
(三)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五)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本制度经2008年5月25日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