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简称“初基会”)的安全和利益,结合初基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室负责初基会的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应按照办公室要求做好日常安全工作,并接受办公室的检查,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二、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办公室内或门口要设置灭火设施。
三、微波炉/电热水壶/打印机/电脑等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断电。
四、保持地面干净,无废弃物,无灰尘,垃圾桶要及时清理干净。
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接线板,禁止超负荷使用,有需要时要找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各类开关/电器破损或损坏,必须要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六、严禁有电线线头外露,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报修。
七、每天下班前每个办公室最后一位离开人员要检查办公室的安全情况,关闭所有应该关闭的开关,锁好办公室门窗再离开。
本规定经2008年5月25日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