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中国慢性风湿免疫病研究基金”项目招募公告

慢性风湿免疫病是临床常见,且与自身免疫系统功能相关的疾病,包括类风湿关节炎、脊柱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抗磷脂综合征等,通常侵犯关节、肌肉、骨骼以及软组织,导致疼痛、肿胀、关节功能障碍,甚至残疾。除此之外,由于自身免疫功能的紊乱,常常导致育龄期患者出现复发性流产,给患者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和痛苦。

因此,为了更好的推动相关领域学科的进步,产生更多的临床数据和治疗手段,使更多的慢性风湿免疫病患者获益。初保基金会 (CPHCF) 设立名为“中国慢性风湿免疫病研究基金”的专项研究基金,旨在鼓励和支持临床专家将临床诊疗经验转化为临床证据,以造福更多的慢性风湿免疫病患者。北京生命绿洲公益服务中心作为CPHCF的附属机构,将负责项目的执行。

本科研基金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发起、劝募,由优时比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捐赠。该项基金为纯公益性学术项目,不涉及任何商业活动和利益,主要资助重大研究、重点研究和青年研究相关课题,于2022年7月正式启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课题研究方向

  1:免疫疾病相关的基础和临床探索性研究

  2:免疫疾病相关的临床和流行病学研究

  3:免疫疾病相关的临床验证性研究

  二、课题申报要求

  1.研究方案设计应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原创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实现性。

  2.项目申报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学术依据,技术路线,试验流程,资金预算,研究基础与可行性介绍。

  3.申请课题应为临床相关研究,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4.项目预算符合研究的实际需求,劳务费用与差旅费应控制在合理水平,不得用于购置固定设备。

  5.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研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本基金项目。(如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需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基金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方可申请本基金项目。)

  6.申请人资质:

a)  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与生殖免疫或风湿免疫领域相关的临床经验。

b)  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主治医生及/或以上医生的资格。

c)  项目申报人有进行临床研究的经验。

  三、评审组织架构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负责组建独立的专家评审委员会。

   专家评审委员会将由免疫领域内3位知名学术权威专家组建而成。

  四、评审原则与流程:

  申请人自主申请,平等竞争。

  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本着独立、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根据研究设计质量、可实现性、预算需求及研究执行期等情况,择优资助研究项目,并经会议形式确定受资助项目名单及资助金额,签字确认如上评选结果。

  五、研究资助计划

  本基金拟支持10项优秀项目,根据研究设计质量、可实现性、预算需求及研究执行期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其中,重大研究项目,资助1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项,要求执行期不超过2年;重点研究项目,资助4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项,要求有执行期不超过2年;青年研究项目,资助5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项,要求执行期不超过2年

  

  基金会及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受资助项目的遴选和资助额度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申报流程

  1.有意申请本基金的研究者,登陆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网站(http://www.cphcf.org.cn),下载“慢性风湿免疫病研究基金申报书模板”,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  填写完整的申请书纸质版寄送至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45号 东方世纪大厦24楼,慢性风湿免疫病研究基金 项目办收

  3.课题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暂定)。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截稿日顺延,届时会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4.2022年10-11月,专家评审委员会经盲审,确定获资助课题名单及资助额度。

  5.评审结果将及时公布于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官网。

  6.中国慢性风湿免疫病治疗研究基金专项执行机构陆续与各中标单位签署科研合同并支付首付款,随后各研究单位启动研究项目。

  七、重要提示

  1.经评审获得资助的课题申请人在与基金会签署研究合同时,应将有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的终版申请书作为附件(一份)提交至基金会存档。在研究合同约定的中期报告时间节点,应向基金会及其组建的专家评审委员会提交课题中期报告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课题结束时应提交结题报告、科研经费决算详表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2.基金会及其组建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课题中期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题方可获得下一阶段资金的滚动支持。逾期未提交课题中期报告,视为放弃申请下一阶段资金支持。

  3.依据有关规定,课题资助费用将由基金会汇给申请人所在单位,单位财务部门必须开具国家税务部门核准的正式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不可用内部行政收据等代替。申请前,请向所在单位确认能够出具正式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4.研究成果发表发布时请注明 “本研究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慢性风湿免疫病研究基金支持”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准确有效,以便及时了解专家评审意见和评审最终结果。

下载链接: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慢性风湿免疫病研究基金”申请表模板.doc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2022年7月


中国慢性风湿免疫病治疗研究基金-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