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诊疗创新课题研究项目公示

一、背景意义:

精神障碍以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失眠等疾病最为常见。以精神分裂症为例,其发病率约为0.6%,发病后需靠药物持续治疗,患者常出现病情的波动与反复发作。由于精神障碍疾病多以功能性为主,对其发病机制仍不十分明确,多以各种假说为主,这也导致精神障碍的治疗手段及治疗水平多年来未有实质突破。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域广袤,经济发展和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特别是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在精神障碍诊疗水平、新技术应用等方面还有较大欠缺,精神疾病的诊疗水平的突破亟需科研项目的带动。国家也已将精神障碍病因、危险因素及发生机制研究列入“十四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支持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开展防治一体化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

为了提升精神障碍诊疗领域的学科发展、提升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水平,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发起“精神障碍诊疗创新课题研究项目”,具体执行由北京生命绿洲公益服务中心负责。该项目旨在为加强医药学术投入,推动我国精神卫生事业的迅速发展,支持精神专科人才的培养,鼓励在中国开展创新性的精神医学科学研究。

二、项目目的:

为了提升精神障碍诊疗领域的学科发展、提升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水平,加强医药学术投入,推动我国精神卫生事业的迅速发展,支持精神专科人才的培养,支持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开展防治一体化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

三、项目规划:

1、项目开展周期

项目计划在2024年4月-2026年12月期间开展,预计将支持10项精神卫生相关科研项目,促进学科发展,造福患者。

2、执行流程

基金会提供本公益项目实施所需资金支持,由北京生命绿洲公益服务中心负责执行,成立项目办,项目办负责审批确认项目方案,与供应商签署协议,项目落地开展,后期进行结算及总结工作。

3、申报要求

a)申请人必须具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药、护、技)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为丰富的临床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精神卫生相关临床背景。

b)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为设立精神心理相关医疗机构。重要项目申请机构必须为二级医院及以上。

c)申请课题内容涉及临床或基础相关研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及可行性。

d)项目申报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学术依据,技术路线,资金预算,研究进度介绍。

e)项目预算符合研究的实际需求,劳务费用与差旅费应控制在合理水平。

f)申请课题应为临床研究或紧密结合临床的基础研究,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评审原则:

申请人自主申请,平等竞争。

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本着独立、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根据项目设计质量、可实现性、预算需求及研究执行期等情况,择优资助研究项目,并经会议形式确定受资助项目名单及资助金额>30万人民币为重要项目,项目上限为50万元;≤30万人民币为普通项目,签字确认评选结果。

成立评审组

1)评审专家遴选原则:

a.在精神卫生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b.知名专家,在省级学会/协会有社会任职

c.具有丰富的临床及科研经验

2)项目评审:

评审流程:形式审查—评审组盲审    

3)基金会项目管理团队将申报材料脱敏信息后交由评审专家进行匿名函审,通过一轮同行专家函审。

1)评分统计: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专家评分统计择优支持相关项目。

2)评分原则:大于等于80分项目,直接资助;小于80分,大于等于60分项目,修改后资助(修改时间2周);小于60分项目,不资助;如全部申报项目高于80分,将按照平均分排名,择优支持。

 

附件:《精神障碍诊疗创新课题研究项目研究专项申请书》

中国初级保健卫生基金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精神障碍诊疗创新课题研究项目研究专项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