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 部署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

来源:慈善公益报社

慈善公益报(任乐晴)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推动各地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现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服务类社会救助是指对有需要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提供针对性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恢复正常生活、实现自我发展。照护服务类救助主要包括访视、看护照料、康复训练、就医陪护、健康监测等服务;生活服务类救助,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行助洁、代购代步等服务;关爱服务类救助,主要包括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此次全国试点工作,旨在促进试点地区以统筹救助资源、精准对接需求、增加服务供给、提升兜底质量为重点,探索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有效路径和政策措施,形成资源有效整合、供需精准匹配、流程标准规范、成效可感可及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格局,为全面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夯实实践基础。

《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包括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常态化开展需求摸底排查;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统筹兼顾已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和制度,合理确定服务项目和基本内容;构建救助服务网络,协同各方资源,丰富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建设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阵地,为组织实施救助服务提供平台支撑;建立资金多渠道保障机制,推动服务类救助工作持续有序开展;健全监管机制,加强项目前期立项、中期实施、后期验收评估等全过程监管。

《方案》要求,试点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兜牢底线,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准确评估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需求,精准对接各类政策和资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各地实际,聚焦基本服务需求,合理确定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

《方案》提出,试点地区要用一年左右时间建立“动态监测、需求评估、资源匹配、精准服务、监管有力”的服务类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健全覆盖城乡、多元供给、平台支撑、运行高效的救助服务网络,形成资源有效整合、供需精准匹配、流程标准规范、成效可感可及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格局。

《方案》公布了试点地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