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吸引社会捐赠的关键因素?

来源:公益时报

近日,有关韦尔股份控股股东虞仁荣向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无偿捐赠公司2500万股股份(市值约28亿元)的消息,再次引发公众对捐赠这一话题的关注和讨论。


从行业发展角度来看,社会捐赠一直是反映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捐赠来源、捐赠流向更是洞悉捐赠背后逻辑的关键因素。


据《公益时报》不完全统计,2024年1月至9月,来自个人及企业千万元及亿元以上捐赠总额超85亿元(含承诺捐赠和物资捐赠),其中亿元以上捐赠达28笔;流向教育事业、乡村振兴、医疗卫生、应急救灾等领域的捐赠占比依旧最多。


毋庸置疑,持续而稳定的社会捐赠,是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2016年9月1日,我国首部慈善法正式颁布实施;2024年9月5日,新修改的慈善法正式施行,为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与政策环境。而随着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各地对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我国社会慈善氛围愈加浓厚。


尤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则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热情。以不同方式参与并支持公益慈善事业,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和习惯。


社会捐赠额度的持续上涨,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以2024年“久久公益节”为例,十天时间内公众互动人次突破了7亿,近4600万人次参与捐款,善款支持领域涉及教育助学、乡村振兴、医疗救助、自然保护、关怀倡导等。从这一角度来看,小额线上捐赠已成为公众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之一,而小额捐赠者也成为各方都在积极争取的一支强大的力量。


我们看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方陆续发布了助力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努力和成绩单——


如,河南郑州自2008年发起“郑州慈善日”活动,截至2024年10月16日累计募集款物60.97亿元,惠及困难群众千万人次。


重庆市于2022年9月颁布实施《重庆市慈善条例》,不断推进慈善法治建设,自2022年以来全市慈善组织累计接受捐赠款物53.4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超过800万人次。


山东陆续出台《山东省慈善条例》《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试行)》等政策法规,目前全省慈善组织达1204家,近5年全省慈善组织接受捐赠超200亿元……


不过,在一串串漂亮的数据背后,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不同的消息,听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总结来看多是涉及“强制捐赠”“被迫捐赠”或“行政命令式慈善”。有些地方虽然打着自愿捐赠的旗号发起倡议,但从其发布的相关文件内容来看,多多少少还透露着一股行政命令的味道,让人感到“不痛快”。


如,今年4月,湖北某地发布《2024年乡村振兴和共同缔造“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其中明确了捐赠主体及倡导捐赠的额度。文件中表述:“在校学生每人捐赠1天的零花钱”;“城镇无工作单位但有收入的居民,每人捐赠1天的收入”。见下图——


9月4日,安徽某地发布“慈善一日捐”倡议书,也出现了类似表述——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企业、市场经营户及社会各界人士捐出一天的利润或收入,学生捐出一天零用钱,机关和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公用经费。


对此,有网友调侃称,“不论是学生还是企业员工,不管有没有工作,这次都逃不掉了”;“把手伸向学生的零花钱,多少有点过分了”……


针对这一现象,《公益时报》较早前发布的一份调查显示,面对强捐,48%的网友“内心是抗拒的,但也只是嘴上埋怨两句,钱照样捐”;29%的网友会“果断拒绝”;6%的网友表示“学校、单位为了完成任务不容易,能支持就支持一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那么,如何才能让公众“心甘情愿”捐赠?


慈善法规定,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追求捐赠数字的增长是绕不开的话题,也无可厚非,但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做的应该是积极适应社会发展形势,创新公益慈善参与方式,开发更多更好的公益项目。同时,也要摒弃“一锤子买卖”心态,持续做好捐赠人服务,以此吸引并留住更多捐赠人。


毕竟,就像商业投资一样,吸引社会捐赠的,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编辑/ 皮磊   责编/ 李庆   终审/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