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基金会?

答:《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从上述条文可以知道:

首先,基金会是财团法人。基金会财产的来源是捐赠财产。

其次,基金会开展的活动必须属于慈善活动,还要与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相符合。

最后,基金会是非营利性法人。民法总则第87条,非营利性法人,就是不得向发起人、设立人、理事会成员、工作人员等分红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