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基⾦会能否使用劳务派遣工?

来源:致诚社会组织
答:基⾦会可以使用劳务派工,但是仅作为基本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作岗位上实施,不得非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劳务派遣工。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的岗位;辅助性⼯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作岗位是指⽤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作的岗位。基⾦会使用派遣工数量受到严格的限制,使⽤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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